这时,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我国的动漫产业。因为,在如此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且不要说动漫明星和衍生产品,我们连中国原创漫画都难以找到。
众所周知,漫画是动画的源头,只有创作出富有生命力的漫画和动画明星,才有可能开发出衍生产品,完善产业链,从而实现由动漫产品向动漫产业的飞跃。这几年,中国动漫产业一路走来,却是“有动无漫”,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的动漫明星更是少得可怜。笔者以为,只有以市场为导向重新整合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最大限度地争取并利用政策的扶持与保护,以理智的心态审视文化经济规律,发展真正意义的民族动漫,才能使中国动漫产业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发展民族动漫产业,要从继承谈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展纲领》强调了文化记忆的重要性:“记忆对创造力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对个人和民族都极为重要。”因此,发展民族动漫产业,最大限度地保护民族文化记忆才是保证动漫产业创造力不竭的关键。
那么,如何将文化记忆最大限度地转变为动漫产品的创新性呢?笔者以为,重要的是从内容着手。因为不具有原创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内容,即便拥有再先进的技术,制作出来的动画也一定是仓库里的滞销货,而这也恰恰是中国动漫与强国动漫之间最根本的差距。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记忆对动漫创作有比较直接的借鉴作用。从中国动漫制作界青睐的《大闹天宫》到《宝莲灯》,从《西游记》到《隋唐英雄传》,再到连迪士尼都来中国抢的《花木兰》……文化记忆成了动漫产业界的一块大蛋糕,甚至是唯一可能得到西方文化认同的动画主题。
重视文化资源、文化记忆对动漫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盲目迷信、盲目开发却是对文化资源的浪费。因此,利用文化资源发展动漫产业,关键在于选择真正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化资源并合理利用。而合理利用的尺度,可以概括为两个优先原则,即规模化优先原则和娱乐性优先原则。
坚持规模化优先原则,即在选择优秀文化资源的同时,更加注重动漫产业的规模化效应,选择能够打造出适应市场的动漫形象的文化资源,通过动漫形象的多次反复播出提高其影响力,从而降低动漫的整体制作成本和前期推广成本。坚持规模化优先原则还应该成为其衍生产品进入全球市场的文化战略。
如果说规模化优先原则是针对生产者的话,那么娱乐性优先原则就是针对市场消费者而言的。面对大众的“教化疲劳”,还原动漫的娱乐性,明确“寓教于乐”中当以“乐”为基础的文化商品交换规律,淡化其交换过程中所伴随的精神传播的“说理”作用,这也改变了原来以儿童为单一观众的产业定位。需要指出的是,还原娱乐性并不等于媚俗,“米老鼠”也没有什么直白的教育,但是却以其幽默、勇敢、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美式的乐观主义传播到了全球。在这方面,传统文化资源依旧能为我们的动漫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